結束了刺激的天雷勾動地火兩夜情之後,我馬上就要回到工作崗位上班,繼續我朝九晚五的工作。回台灣之後,工作如排山倒海而來。我用戀愛初曖昧症狀第一條:『用盡全心,發發中紅心』過關斬將。 

當時在電影公司上班,遇到當時行銷部門主管離職,頓時群龍無首、人心惶惶,當時總經理親自下海領軍,即便我只是個小咖咖也要好自為之,一肩扛起負責領域的所有工作內容,當時火燒屁股的第一個考驗就是要籌備公司年度大片的roadshow(類似商品展覽,把商品展示給配合的通路商,目的是要虛張聲勢地告訴通路商,來年商品潛力無窮,以利之後的商業談判。)

回到職場後,類似這類的專案沒停過,加上每個月一部電影宣傳,這樣繁瑣而沈重的工作量,也阻止不了我談戀愛。我總是可以在夾縫中(例如等車時、通車時、中午吃完飯想睡覺時、等開會時或開會主管在講廢話時找到時間寫MAIL或是傳簡訊,夾縫中的愛情阿!

許多年來早就習慣每天工作十小時以上,現在又來個有時差的愛情,把平常氣色就不好的我,搞得一臉病厭厭。即使如此,仍堅持每天晚上講電話講到半夜一兩點(剛好是他的午休時間),隔天還可以靠著堅強的意志力,起床八點半到公司開conference call。        

『愛情真偉大』就是我當時最好的寫照。    

為何我突然之間有這麼多的力氣去這種戀愛?這如果不是初曖昧,就是真愛。我還沒到完全失去理智,不會因為我睡了人家一晚就把對方當真愛,所以這絕對是是初曖昧症狀。

戀愛初曖昧症狀第一條,就是要『用盡全心,發發中紅心』

憑雙子座說謊不眨眼花言巧語的功力,加上創意十足、用盡巧思、idea不重複的各種戀愛方式,如果我是男生,沒有一個女孩子可以逃出我的手掌心(我發現我真的還蠻自戀的耶~)。但偏偏我是個女的,因此常被朋友們覺得:太飛蛾撲火、太主動、太直接。

但是有愛就要講不是嗎?更要讓對方感受到啊?憋著受傷的是自己,講出來就算對方無福消受,那是對方的損失。

『要就直接來,不要就算了』一向是我對愛情的態度。雖然在功夫小子的案例上,我的確是不小心直接來了,但是那千真萬確是不小心!(剛剛不是就說雙子座說謊不眨眼的嗎,有木有?)

我從小就是為了愛情不顧一切,且非常熱衷地追求最fashion戀愛方式,也很喜歡來貼心這套戲碼。(如有歷任前男友看到這段,摸著良心講,我是不是也有很認真感動人的時候?!)

國中時流行米雕,刻上自己與男友的名字,互送給對方當交換禮物(靠!這是什麼東西阿?!太鬼迷心竅了吧?為什麼要降?意義在哪?現在想起來也太不寒而慄了吧!有夠花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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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戀愛但是我們不影響功課,當時男友的成績常是班上第一二名,我也都保持在前五名左右,但狠心班導師硬是要拆散每一對班對(也對啦!並不是每一對自制力都跟我們一樣好),最後班導師請江媽媽到學校懇談,真得是讓我顏面盡失,我可是以好寶寶自居耶!

班導師禁止我們在學校交談,還要同學一起當料爬子,看到我們講話就要稟報班導師,這種高壓制止如同共產黨的管理方式,讓當時叛逆的我更叛逆,所以我故意功課一落千丈、在週記裡指桑罵槐這種教育方式等同暴政、壓制學生的自由意志、言論自由,此後看到班導師我也裝作視而不見。(我整個沒在怕,可以去參加社運了我)回想以前還叛逆得真荒唐,遇到愛情整個人就不受教啊...

學校不能講話,好吧!當時有另外一個救星:BB CALL(這種古早的機器有勾起很多人戀愛的回憶吧?)我這麼愛流行當然也要B一下,每天偷偷傳5301314(我想你一生一世) 5203344(我愛你生生世世)媽呀~當時哪懂得愛,這種青黃不接的感情現在想起來頭皮都發麻,怎會有這麼花癡的年代。但BB CALL是種流行,一定要來一下才叫用心阿~除了BB CALL之外,晚還要熱線你和我,家用電話打到上千,江媽媽終於火山爆發,恐嚇我在這樣亂搞要把我趕出家門,要我好好收心唸書考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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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用盡全心,幾乎都是對抗。

用執迷不悔的叛逆替我的愛情爭取權力。



上了高中時有稍微收斂一點,從大判逆稍微修正為手作路線,覺得要親手作才叫用心。所以我開始跟高中男友玩交換日記,買了一本口愛的日記本來紀錄愛情,每週交換一次,讓一本日記,有兩個人的記憶。日記裡充滿各式各樣的美術字體,還要劃小插圖,真是圖文並茂,上課偷寫、在圖書館也偷寫、去補習班也偷寫,顯然也沒有很認真地在唸書...時流行還編織手環,上頭還能邊出對方的英文名字或是圖騰,這類的事情我當然也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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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用盡全心,是手作。

從日記到手環,親手作能讓對方感受到每一份禮物真心的溫度。



相較於大學以前,喜歡『花招百出』這類『形式上』的甜蜜,到了大學時代,因漸漸成熟逐漸變成『禮輕情意重』的貼心方式。

他喜歡吃KFC蛋塔,我會出其不意地在約會之前,自己跑去買一盒當點心。對方喜歡吃牛奶糖,所以一走進教室如果看到有位子上放有牛奶糖,那就是我替他暫好的位子,表達愛的方式從過往愛的死去活來的叛逆,逐漸轉成日常生活中的體貼與關心。但是大學時代的戀愛流行情人號碼、情人手機、情人鞋、情人T-shirt(現在應該還是一樣吧?!我應該沒老到變成上一輩吧?)一向愛跟流行的我,當時也有情人號碼,只是後來分手時,就有點麻煩了

當時的用盡全心,開始從小處著手。

用無所不在的體貼與細心,在對方生活中添加一點感動。




與功夫小子初曖昧之初期,我當然也有用盡全心,去表達我的思念與關心,且這次我更過份,我竟然發展成一個campaign。

回到台灣不到一個月內,我決定三個月後要再回去看他,去確認我們之間的關係能否發展成真正的男女關係。在這漫長三個月的等待過程,除了每天MAIL來MAIL去之外,我決定發揮我初曖昧症狀第一條:『用盡全心,發發中紅心』,讓對方感受到我的用心!(握拳)

當時的三個月共是十二週,功夫小子對台灣的印象多是從他的師父大傑及師母小婷而來,為了讓功夫小子更加認識台灣,所以我決定找十二張台灣風景的明信片,分別在每週寄給他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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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夠用心了吧?不。更用心的是,我還發揮手作女王的精神,親手謄寫景點中英文介紹信,同時告訴功夫小子,我與這些景點的關連或故事。

知道當功夫小子對這台灣這片土地產生連結,也就是對我產生更深的情感的時候。

我深信唯有當他理解我成長的過程與背景(尤其當我們來自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這段感情的基礎才能穩固,我們才能當一輩子的朋友。

我期待,當他認真的那天,他會告訴我,他想來台灣看看。

果不其然,此招一出,他每天都在等我的明信片。

但這campaign在執行度上很困難,其一,寄信與收信的時間很不好控制,台灣寄信到加拿大要十天左右,為了要讓功夫小子每週收到,我必須每週寫一封,固定在星期五寄出,有時後遇到海關機車,還會扣留信件(看三小,沒看過現代人寫信談戀愛阿?!)

其二,上班已經很忙,我還要上網到處查各大景點的英文介紹,查資料還算簡單,每週還兩封英文信(一封景點介紹、一封我與景點的故事),我也是會詞窮的,還要中英文翻譯,是在上英文課嗎?只能安慰自己降可以順便練習英文...

說!我是不是甜心鬼!真是此情可問天呀!!

台灣觀光局應該頒發給我最佳台灣行銷獎!我這麼努力地在老外面前行銷台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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