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事情就是這樣擦槍走火的發生。
2009年為慶祝『我竟然單身兩年了』(這是有什麼好慶祝的?)以及好友小婷跟她的外國男友大傑在歷經多年長跑終於有情人終成眷屬步入愛情的墳墓(其實這才是重點)我決定去參加這一段我搓合有份的婚禮,並且送自己一段『一個人的旅行』之芝加哥之旅。
2007年跟長跑七年的大學男友分手後,我很少跟朋友們哭訴或靠北我最精華的年輕歲月全縮哈賠光,頂多會在KTV唱歌時偶而觸景傷情留下男兒淚。隨後我安排自己遠離台北,一個人去中壢上班,鮮少跟台北的朋友撕混。每天一個人走路上下班、一個人晚餐、一個人面對MONDAY BLUE。一個人的生活雖然無聊與平淡,但我很清楚我需要一個人。
後來因緣際會又回到台北,那段時間寄情工作並專心享受自由。熱愛自由的我從大學戀愛之後就沒真的享受過『一個人』的自由,並不是我花心,而是『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享受一下『只為自己決定』、『只聽自己安排』並『只為自己努力』的自由是件非常快樂的事情。
那段時間我安於現況,心底有個聲音(一個人真爽?):一段人生低點的過程,是檢視與看清自己需求的時候,蹲下來休息一下,以準備下一次的跳躍。兩年後,突然間我好想一個人旅行,犒賞自己兩年來的勇敢並且打算重回戀愛戰場!所以芝加哥之旅正是我告別單身之旅。